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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智能仓储暨钢材预处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0 17:30:51

一、招标条件:

枝江智能仓储暨钢材预处理项目已由枝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203-420583-04-01-857995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枝江荣城璨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枝江市金润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枝江智能仓储暨钢材预处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建设地点:枝江市马家店镇老江口上游长江大堤与318国道枝江段之间

3、建设规模:拟建设智能仓储暨钢材预处理项目,年预处理量10万吨,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5亩。规划总建筑面积10469.87㎡,其中单栋建筑最大跨径36.1米。

4、招标范围:枝江智能仓储暨钢材预处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等全过程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招标范围: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服务、配合项目施工及验收等。

2)施工招标范围: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完成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建设内容以及竣工后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等。

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审查;

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设备、材料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和施工图纸要求的合格产品。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8、预算金额:4000万元。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1、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申请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资格预审申请,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施工资质: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5、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申请单位(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上传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7、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8、申请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须同时具有机械C1证和土建C2证,安全员为1人时须为综合类C3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各1人(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10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

1)申请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申请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详见相应合同条款约定)。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9、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相应成员)拟派人员社保要求:提供上述所有人员【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上传20249月至11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申请人或其分公司。

10、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各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1、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资格审查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对所有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2、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各方)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可以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申请。

14、本项目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总数量不超过3家(即1个牵头人2个成员方),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方;

2)本项目的电子资格预审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3)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7)资格预审后联合体不得增减、更换成员;

8)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申请人在制作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1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1家;有效申请人不足11家时,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重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1220日至202412311730分止。申请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20900分。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申请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申请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申请文件的,视为放弃申请。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申请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枝江市仙女大道190号)5楼开标二室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解密的准备工作。

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解密,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41220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枝江荣城璨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伦强

联系电话:17628027732

联系地址:枝江市友谊大道19

招标代理机构:枝江市金润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梦思

联系电话:15997584002

联系地址:枝江市前进路沱江社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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