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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区城市供热管网建设项目(祥临科技热源点支线)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2 15:08: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夷陵区城市供热管网建设项目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夷发改投资〔2024〕16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夷陵经发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宜昌夷陵经发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巨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祥临科技热源点支线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夷陵区城市供热管网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夷陵区全区西线、东线和南线供热管网,全长52.45km。祥临科技热源点支线包括南线及汇合管线,其中南线从祥临科技东北角引出一路DN400蒸汽管道,直埋过柏临河大道至柏临河大道北侧,再沿柏临河大道和柏临河之间的绿化带直埋敷设至柏临河大道和规划的东方大道延伸段交叉口,管线全长约3.6km汇合管线直埋穿越柏临河后沿东方大道东侧绿化架空敷设至楚能新能源,主要架空敷设DN600管道0.9km,过路口采用直埋DN600管道0.2km,桁架跨越柏临河,总长1.1km

2.2项目地点:宜昌市夷陵区。

2.3招标范围:祥临科技热源点支线的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全过程设计文件,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等。

2.4履约期限: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在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时限内分阶段分别提交成果文件并报批,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5质量要求: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初步设计(含概算)需满足政府主管部门评审要求,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施工图需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审查,并取得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同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细情况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压力管道设计,子项目为公用管道(GB2);

3.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暖通)注册执业证书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5投标人“设计类”相应专业诚信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专项诚信分值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

3.6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7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当清晰可辨认,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下同)。

4.2完成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812日至2024年819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服务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服务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92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服务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服务系统”即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服务系统”)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招标机构将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3开标室,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组织在线开标。投标人自主选择在能够确保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评标办法

8.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夷陵经发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夷陵国际24

联系人:吴鹏飞

电话:1319733783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巨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黄金六巷7号

联系人:朱巧玲

电话:13669072181

十一、行政监督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宜昌市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112号

电话:0717-7200519

综合监管机构: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

电话:0717-7822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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