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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城区三溪沟(凤凰新城段)排水防涝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1 14:48:5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保康县城区三溪沟(凤凰新城段)排水防涝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BK-JSGC202312SZ-00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康县城区三溪沟(凤凰新城段)排水防涝治理工程已由保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保发改审批【2022】67号、保发改审批【2023】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康县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扶持及自筹。招标人为保康县市政设施维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亿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保康县城区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对保康县城区三溪沟468.7米排水沟渠进行防涝治理,起点为三溪沟桥(环城路凤凰新城段)K0+000处,终点为现状排水沟K0+468.7,新建排水箱涵6000mm×3900mm。在整治的排水沟468.7m长度范围内配套建设植草砖露天生态停车场。沿排水箱涵北侧新建DN800水泥承插污水管495米(K0+495)及20座检查井。改建三溪沟路,南起环城路三溪沟桥头、西至凤凰新城小区17#楼,道路全长468.7m,配套建设道路绿化、路灯、道路标识、电力、电信入地管网。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保康县城区三溪沟(凤凰新城段)排水防涝治理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范围内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等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1-25
合同估算价:20436303.33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其他:(1)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达到合格标准。(2)安全生产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湖北省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财务要求: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4)拟派项目管理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②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③施工八大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其中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上人员①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以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为准);②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八大员不得相互兼任;③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拟派所有项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实行上岗刷脸考勤制度,每月考勤不低于24天在岗,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书面承诺。(5)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针对以上信誉要求提供书面承诺或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的相关网页查询截图。(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7)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在本项目投标中没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章。未提供书面承诺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8)投标人应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http://hbjz.hbcic.net.cn/hbythqy/index)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八大员信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CA及电子签章—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2月22日00:00时至2023年12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0元,售后不退。 4.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15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平台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请各投标人确保CA锁可以正常使用,确保开标时投标文件可以及时解密。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保康县人民政府网(http://bk.xiangyang.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保康县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地址:保康县城关镇清溪路86号
    联系人:尹先生
    电话:18571175358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湖北亿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外贸小区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13797703135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5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710-5815376
    电子邮件:
2023年12月21日
备注: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文件为襄阳市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文件模板,“评定分离”的具体详情见招标文件。2、“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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