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初中部综合馆项目方案深化设计及初步设计(HBSJ-202407FJ-149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SJ-202407FJ-149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初中部综合馆项目方案深化设计及初步设计已由武汉市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405-420111-04-01-21609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中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国拨。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30%、国拨70%,招标人为华中师范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初中部内部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16158 ㎡,拆除现状建筑总建筑面积2260 ㎡;新建一栋综合馆总建筑面积 14442 ㎡,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包含新建体育教学用房 3382 ㎡,阶梯教室 1172 ㎡,食堂 3395 ㎡,配电房 150 ㎡, 地下车库及人防 6343 ㎡,配套建设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空调通风工程,以及室外硬质铺地、道路、绿化等。 其他:项目估算投资额:12983.77万元。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为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BIM技术应用。具体包括:(1)在教育部已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继续完善、深化方案设计,设计深度满足报规需要,并且提供报规设计配合及技术服务等。(2)在学校和规划局批准的方案设计基础上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概算、建筑、结构、电气照明及防雷、给水排水、暖通空调、消防、人防、室内局部精装修、建筑智能化、电梯、机电配套、基坑支护、幕墙、园林景观(含园林绿化、景观照明)、供气工程、室内外导视系统(含停车场划线)、室内外管线综合、车库管线综合及抗震支架设计、绿色建筑二星级设计、与一附中现有基础设施(水、电、路、网络、通讯等)的接驳连通设计等。 以上设计文件含修改、调整和完善(含所有专业的深化设计,不得要求招标人进行任何深化设计)。(3)应用 BIM 技术实现建筑性能模拟分析、设计方案比选、虚拟仿真漫游、设计工作协同、图纸校核、净高优化、室内外管线综合、车库管线综合以及工程量统计等。以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所有设计内容(含BIM技术应用)必须符合行业规范及设计深度、政府相关文件及政府批复的所有要求。(4)EPC总承包项目招标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EPC招标的图纸完善、工作内容任务书的编制,配合完成招标控制价的校核等工作。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8-15。其中:方案深化设计阶段服务期由签订合同后,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0天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阶段服务期由规划方案批准后,招标人通知之日起,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及BIM技术应用报告。。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和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 6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 1 项单体建筑面积在14000 ㎡及以上或单项设计合同金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设计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材料,如证明材料中不能体现项目建筑面积或设计合同额,则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3.1.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近 5 年内(2019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一项单体建筑面积 14000 ㎡及以上或单项设计合同金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以上材料如未体现项目规模指标及项目负责人信息时,还应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予以证明);
3.1.5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1年、2022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均未发生亏损;
3.1.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7月04日至2024年07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4日 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7.投标相关事宜 | |||||||||||||||||||||||||||||||||||||||||
/。 |
|||||||||||||||||||||||||||||||||||||||||
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
|||||||||||||||||||||||||||||||||||||||||
2024年07月03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