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精神病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门市精神病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天发改审批(2024)3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门市精神病医院,代建单位为湖北天门高新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政府投资:由天门市精神病医院出资(其中自有资金2000万元,债券资金 5000 万元)。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湖北天门高新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天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天门市精神病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
2.2项目概况:天门市精神病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 11458 平方米,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 10828 平方米,污水处理项目工程门房、医疗废物暂存间、消防水池泵房及配电房共 630 平方米,场区建设道路、场区管网、绿化
2.3资金来源:由天门市精神病医院出资(其中自有资金2000万元,债券资金 5000 万元)。
2.4总投资金额:约7000万元
2.5建设地址:天门市精神病医院东侧
2.6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本项目范围内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2)施工部分:施工总承包
2.7质量:(1)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设计规范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2)施工:按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与招标人要求验收合格;
2.8工期:720日历天。
2.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法。
2.10标段划分:未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②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企业人员要求: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三项资质条件之一:①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②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专业),项目经理如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则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在本单位注册。③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2、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专业)在本单位注册。3、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需提供所在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4企业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2022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须有施工单位担任,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双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开标现场时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
③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双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双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⑥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7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以下简称“市交易信息网”)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4年6月13日至 2024年6月1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投标,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交易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4日9点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注:因湖北CA驱动升级,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在进行投标时,需要在天门市工程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最新的驱动(网址:http://111.47.118.123:9080/login)和最新的投标编制工具(网址:http://ztb.tianmen.gov.cn/Download),如若因为没有下载使用最新的驱动和投标编制工具,导致在开标时出现无法签到、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投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定标方法
依据《天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细则(试行)》(天公共资源局发〔2021〕1 号)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活动,有关条款详见招标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和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ztb.tianmen.gov.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天门高新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天门市经济开发区侨兴街4号
联系人:杨航
电话:1818659168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天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天门市竟陵街道陆羽大道原粮食局办公楼(天门市晨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内)
联系人:张宇
邮箱:1094906030@qq.com
电话:18872627495
投诉受理单位: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 话: 0728-5238566
邮 箱:tmzwj@tianme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