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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高铁新城站前广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2 10:40:01

一、招标条件

宜昌高铁新城建设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210-420500-04-01-535973)完成备案,项目业主为宜昌高铁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站前广场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站前广场为宜昌北站南广场,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103512平方米,其中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6420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38500平方米,无地下室,建筑主体高度10米,主体两层,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6度。主要建设内容为停车楼、商业及配套,地面及屋顶停车,室外景观,总停车位1320辆,配套商业设施建筑面积6900平米。二期工程总建筑面积47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商业商务综合开发,包括两栋建筑高度小于100M的高层建筑。站前广场作为宜昌北站最重要的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宜昌北站的交通集散中心,确保宜昌北站的正常运转。项目计划2025年10月完工,暂估建设投资9.5亿元。

2、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市

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

4、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5、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6、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7、监理服务期(履约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同施工质保期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近五年以来(以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承担过(在建或已完成)国内单项合同金额为4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为3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包括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的施工监理工作的。(在建项目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及监理合同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已完成项目以通过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须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单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若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需要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包括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总人数不少于16人(其中: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人(必须包含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监理员不少于9人),(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若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人员要求如下

项目总监: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

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

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两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未任职于宜昌市行政区域以外项目。当项目总监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应取得已担任项目业主书面同意且投标人应为本工程配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需承担过国内单项合同金额为4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为3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包括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的施工监理工作,且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如配置有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还应上传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提供2023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7、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8、投标人的监理类“综合类或房屋建筑工程类”诚信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诚信专项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22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1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9月12日。

九、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柏林

联系电话:0717-6385063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东艳路41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菁菁

联系电话:0717-6226552

联系地址:宜昌市高新区汕头路东山康城2栋8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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