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黄土岗镇交通物流电商综合服务站(HBMC-202309FJ-033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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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MC-202309FJ-033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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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麻城市黄土岗镇交通物流电商综合服务站已由麻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08-421181-04-01-89400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麻城市黄土岗镇人民政府、麻城宇通公交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71.66%,自筹资金:28.34%;招标人为麻城市黄土岗镇人民政府、麻城宇通公交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麻城市黄土岗镇 建设规模:包括拆除原址废旧建筑约4200平方米,新建2层交通物流综合站一栋及其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030平方米,新建物流仓库一栋及其安装工程,建筑面积200平方米,新建变电房、门卫室、停车场等;配套场地硬化、新建道路、站前广场、围墙、雨污水、绿化及监控照明等配套工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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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麻城市黄土岗镇交通物流电商综合服务站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0-25 合同估算价:558.1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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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合同估算价:5581707.6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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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5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复印件,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反映上述内容,则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人员要求:①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B证)。②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提供职称证书,或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③拟派土建施工员、土建质量员或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各一名持有相应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一名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④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拟派项目人员均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为准)或提供从社保管理机构网上打印具有社保管理机构电子证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若现为已停止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请提供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按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处理; 4、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 0元;②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0万元。(注:投标人需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提供复印件)。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5、信誉要求:内容详见“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根据“5-1企业信誉声明”自行提供)6、其他要求:①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②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以上资格要求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须提供有效的复印件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扫描件(如有)。7、信息登记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注:提供带二维码的名称为“建筑业企业在鄂投标信息登记表”的扫描件或信息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①根据鄂建[2007]48号《湖北省注册建造师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将直接导致投标单位在本项目的投标资格被取消。如因隐瞒在建工程导致中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已经变更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已变更的证明文件,事后提交的项目经理变更材料不予认可。②严禁借用资质和将成交项目转包他人,发现借用资质参与投标或将中标项目转包他人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③本次招标如投标人因上述原因造成本次招标发生纠纷、投诉、流标等情况,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该投标人承担,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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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9月21日至2023年09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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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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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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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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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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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