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宜都港三峡翻坝转运调度中心新建项目已由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4-420581-04-01-309938 ”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宜昌港务集团宜都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7416.26平方米,本次于地块北侧规划建筑面积2720平方米,新建三层办公楼,地上停车场及绿化等配套设施;南侧(靠宜洋一级路)地块为预留发展用地,本次项目设计中尽可能预留发展空间。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建设地点:宜都市红花套镇杨家畈村
4.招标范围:宜都港三峡翻坝转运调度中心新建项目建筑面积2720平方米,新建三层办公楼及室外配套工程等,其中工程建设包括:室内外建筑及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综合布线、室外场地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本项目采用总承包模式发包,包括项目的工程施工图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设计招标范围: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方案、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提供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提供施工过程中的设计优化及设计变更、后期服务等,确保投资控制在限额设计最高限价内。
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预算编制、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竣工图绘制,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等,会同设计单位优化设计,确保投资控制在限额设计最高限价内。
5.履约期限:总工期210日历天。
6.项目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设计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成果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深化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思路,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标准)合格标准。
本项目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约900万元,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其中:工程费用(含室内外建筑及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综合布线、室外场地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以及暂列金80万元(含税))不得超过804万元(含税),设计费26万元,EPC工程总承包最高限价830万元。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如为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联合体牵头方为施工方。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职称证或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同时担任其他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要求:
(1)须具备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工程施工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贰级及以上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技术负责人可兼任)不少于1人,质量员(技术负责人可兼任)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
(1)投标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提供上述所有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上述人员2023年12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或其分公司)。
8.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施工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9.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本项目施工方。本项目的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3)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实体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7日19时00分。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同开标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实体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21日9时00分。
2.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都市公共资源中心(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科技孵化中心A座三楼)不见面开标厅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实体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3.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实体CA数字证书登录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与媒介
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4年5月20日。
信息发布媒介: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十、联系方式
1.异议联系人:廖紫辉
异议联系电话:0717-6227288
2.招标人:宜昌港务集团宜都港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红花套镇荆门山大道317号
联系人:郑顺生
联系电话:0717-4812005
3.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人:廖紫辉、郑涵、马星辉
电话:071-6227288
4.行业主管部门:宜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17-4822876
5.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4901290
6.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友情提醒:
本标段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tpbidder)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系统登录-网上开标”(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BidOpening)。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40099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