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升级改造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监理服务利川市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升级改造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监理服务(ESLC-202304QT-001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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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LC-202304QT-00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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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升级改造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监理服务已由 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利川市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升级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利发改审批〔2022〕363号、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利川市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升级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利发改审批〔2023〕31号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本级政府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招标人为利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建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利川市城区 建设规模:(1)拟新建II级钢筋混凝土管雨水管总长73034米,其中:DN400管3834米、DN500管9450米、DN600管14400米、DN800管18600米、DN1000管15050米、DN1200管6700米、DN200接户管5000米,并配套建设Φ1250雨水检查井472座、Φ1500雨水检查井1090座,跌水井375座,雨水口9100个,八字形排出口24个,DN110屋面雨水改造管700000米,雨水斗40000个;(2)新建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HDPE)污水管总长62631米,其中:DN400管3273米、DN500管16208米、DN600管5846米、DN800米10555米、DN1000管19348米、DN1200管7401米,另外配套DN160PVC接户管300000米,并配套建设管道附属构筑物16448座等的建设。(3)本项目中道路破除及恢复均为配合排水管网的建设,车行道路面破除及恢复800000平方米,人行道路面破除及恢复108171平方米。(4)新增重金属废水处理系统设备及材料1项。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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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利川市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升级改造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监理服务建设全过程监理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建设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1095日历天,其中监理服务期为: 从项目开工准备起至项目竣工验收质保期满为止。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30000.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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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监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标准收费的 60 %,计费基数以经审计的工程建安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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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投标人近 5 年(以合同签订载明时间或竣工验收载明时间为依据,载明时间须在2018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监理工作或正在实施监理工作业绩;(监理项目业绩系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 1.0 亿元市政公用工程且含有管道工程内容的施工监理服务业绩) 3.1.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 3.1.4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本单位登记执业; 3.1.5投标人拟派监理员4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登记执业; 3.1.6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 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 社发【2017】35 号) 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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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4月18日至2023年04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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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05月09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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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 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 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 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 线开标。注: 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 《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 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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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利川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国利川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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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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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