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漫水乡农贸综合体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来凤县漫水乡农贸综合体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SLF-202406FJ-005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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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LF-202406FJ-005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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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来凤县漫水乡农贸综合体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来凤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来发改审批【2024】1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来凤县漫水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劵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来凤县漫水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恒熠兴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来凤县漫水乡 建设规模:农特产品交易批发中心1栋、农特产品电商服务中心1栋、农特产品仓储中心1栋、农特产品加工冷链中心1栋、配套建设道路、围墙、挡土墙、室外管线及绿化等附属工程,并购置冷链设备。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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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项目用地面积12236.22 m,建筑占地面积4016.29 ㎡,总建筑面积14168.09 m,其中:农特产品交易批发中心1栋,地上3层,建筑面积4275.81 m;农特产品电商服务中心1栋,地上5层,建筑面积3337.64 m;农特产品仓储中心1栋,地上3层,建筑面积 3532.14 m;农特产品加工冷链中心1栋,地上3层,建筑面积3022.50 m。配套建设道路(拟建道路3条,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总长 417.50m,其中:道路1长80m,红线宽度22m;道路2长194.70m,红线宽度 20m;道路3长142.80m,红线宽度18m)、围墙、挡土墙、室外管线及绿化等附属工程,并购置冷链设备。 标段划分:仅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7-18 合同估算价:75039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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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具体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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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具有相应有效的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同时提供企业为项目班子成员交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作出书面承诺)。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作出书面承诺)。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或违法记录,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的(投标人提供相应书面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视为有效)。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附网站相应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后,方可有效,否则投标人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3.1.5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提供相应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 3.1.7根据相关精神,本次招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等同于小微企业) 3.1.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如同时参加,在开标时将同时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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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6月18日至2024年06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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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7月08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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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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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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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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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