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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北岸枝江市董市镇河流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发布时间:2024-01-19 03:52:30

一、招标条件

长江北岸枝江市董市镇河流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枝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枝发改审批[2022]5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枝江市董市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施工图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枝江市董市镇。

2、建设规模:治理的河流工程长度约39.9km,其中包括玛瑙河9.5km,西干渠9km、青龙港4.4km、云盘湖17km。

3、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湿地建设工程19000㎡,植物恢复工程86500㎡,木桩护岸防护工程4476m,生态拦截沟建设工程1200m,节点净化湿地建设工程20730㎡。

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施工图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等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其中:

(1)设计部分: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施工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5、本项目投资金额:3800万元。

6、本项目总工期要求:360日历天。(包含设计工期,具体以建设单位下达的工程任务书为准)

7、项目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相关国家规定设计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机构对施工图纸的审查;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8、项目安全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指联合体设计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或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②施工资质:(1)投标人(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投标人(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5、投标人(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保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证书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6、投标人(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职称及以上证书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7、投标人(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检)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8、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应上传近3个月(2023年10月-2023年12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均有效;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上传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9、投标人(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0、投标人(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至少独立承接或以联合体形式承接过1项类似本项目业绩。(上传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其中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1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 招标,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均为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本招标文件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1月20日至2024年01月26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枝江市仙女大道190号)5楼开标室组织网上开标。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说明: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在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签到时,需在“备注”栏输入联合体成员方的单位名称。

八、本项目为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为票决数量法。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媒体上同步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枝江市董市镇人民政府

地址:枝江市董市镇金盆山大道118号

联系人:李金龙

联系电话:1589757322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枝江市东湖大道与民主大道交叉口东南50米

联系人:骆民

联系电话:1907279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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