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子湖环湖通村(防汛)道路二期工程3标段工程总承包(HBSJ-202009SZ-023002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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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009SZ-02300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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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梁子湖环湖通村(防汛)道路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鄂州市梁子湖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梁发信发[2020]15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鄂州梁子湖生态文明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鄂州梁子湖生态文明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鄂州市梁子湖区 建设规模:梁子湖环湖通村(防汛)道路工程道路全长92.79公里(其中主线86.34公里、涂镇迎宾段0.32公里和沙咀环线6.13公里),项目起点段远期与武汉市江夏 区绿道对接 ,终点段远期与东湖高新区牛山湖绿道衔接,构建完整的环湖、通村、防汛系统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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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梁子湖环湖通村(防汛)道路二期工程3标段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工程。项目内容包括:南山、月亮山环山路修筑及环山边坡修整工程:磨刀矶大桥景观亮化工程;环湖路重载车运输破损道路修复工程(含一座全桥长21米桥梁);梧桐湖至前海湖马拉松赛道的升级改造提升工程含沿线亮化配套工程;梁子湖区取土场复绿复耕工程,涂家城镇出入口迎宾路(城市次干路) 修筑工程(含管径 600 毫米雨污管网) ;涂镇湖大堤挖除即涂镇堤边淤泥清理;渔业资源补偿即临湖侧护坡种植水草等植物;梁子湖亲水平台修复含护坡栈道工程等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9-30 合同估算价:29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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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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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设计资质(具备①或②+④或③+④):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及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④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近3年无亏损。(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考察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
(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需承接过以下①或②类似业绩:①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29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EPC);②承接过投资额29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项目和合同金额29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或合同协议书,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模指标的,需额外提供能证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与此处要求不一致的,以此处要求为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业绩均满足要求)。
(4)拟派主要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②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③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员工,能提供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2)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所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3)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4)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事先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承担工作均不得变动;(5)联合体成员单位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数量不超过3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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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8月30日至2023年09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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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0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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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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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网(网址:www.hbslft.com)、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 (网址:www.ltzxgl.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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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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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