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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别山智慧物流产业园EPC工程(HBYS-202305FJ-004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4 18:23:5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大别山智慧物流产业园EPC工程(HBYS-202305FJ-00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S-202305FJ-00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别山智慧物流产业园EPC工程已由英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英发改审批【2023】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英山县九昇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英山县九昇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驰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英山县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1333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2525.28平方米。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设计阶段:包含但不限于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室内装修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协助办理图纸审查及施工全过程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 2、施工范围:1)、数据中心(约8137.68平方米);2)、检测中心(约3724.8平方米);3)、零担集散仓(约9215.2平方米);4)、快递分拨中心(约9215.2平方米);5)、维修车间(约2486.28平方米);6)、智慧云仓(约8941.8平方米);7)、应急仓库(约16024.4平方米);8)、冷库(约1528平方米); 9)、配套用房(约1961.76平方米);10)、垃圾站(约100平方米);11)、配电房(约200平方米);12)、公厕(约100平方米);13)、门卫(约66平方米);14)、地下建筑面积(约931.2平方米);15)、机动车停车位约600个(大货车停车位281个、中型货车停车位20个小汽车停车位299);16)、其它附属工程、设施等。包含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的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相关验收手续的申报、竣工验收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建设单位要求工程范围内的其他工作等。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7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6-01
合同估算价:20000.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或者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上传彩色扫描件) 3.1.4投标人人员要求:(1)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则须由牵头单位拟派)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均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由牵头单位提供,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格式自拟,不可兼任施工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3)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格式自拟)。(4)施工管理团队(“五大员”)配置应完整,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各成员须具备相应的有效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 。(5)拟投入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 3.1.5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投标人近 3 年平均利润大于 0 元(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 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信誉要求可提供承诺函)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招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及权利义务,投标文件统一由牵头方盖章。(4)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5月05日至2023年05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26日 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按照《英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英山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英政规〔2022〕1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英山县九昇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驰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黄冈市英山县温泉镇北汤河村温泉北路九昇集团三楼305室
地址:
英山县温泉镇夜市一街E1-3-202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王飞
联系人:
秦尘
电话:
17771982641
电话:
1816288813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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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5月04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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