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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吴店镇东郊水库引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5 17:57:5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枣阳市吴店镇东郊水库引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ZY-JSGC202411SZ-04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枣阳市吴店镇东郊水库引水工程施工已由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枣发改农经 [2024] 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阳市吴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及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枣阳市吴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吴店镇,起于东郊水库,止于吴店镇自来水厂。
建设规模:改扩建镇区老旧供水管网、迁改供水支管和改扩 建自来水厂快滤池智能化;新建通用机场及航空产业园供水主管道、新建取水泵房工程及原输水管道改造。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竣工后缺陷修复中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15
合同估算价:51374082.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要求提供)。 3.1.2 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要求提供)。 3.1.3 企业业绩:投标人近3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市政(给)供水管网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 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招标发包的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提供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否则认定为无效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 3.1.4 人员要求: (1)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 (2)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管理人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相应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安全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 证(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 (3)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在本项目中不得相互兼职,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须提供近3个月(2024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社保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项目管理人员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提供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 3.1.5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要求提供)。 3.1.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注:(1)第(1)-(4)、(7)、(8)项,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2)第(5)、(6)项,提供附有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的查询结果“截图”,需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要求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2家(含2 家);②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 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 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必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信息“其它文件”下载,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制作投标文件时可放到投标所需的其他材料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定标办法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枣阳市吴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枣阳市吴店镇政府街38号
    联系人:骆永洋
    电话:13797693298
    电子邮件:250599513@qq.com
(2)代理机构: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襄城区庞公路 190 号北京公馆
    联系人:摆恒
    电话:15271063688
    电子邮件:1239039300@qq.com
(3)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湖北省枣阳市前进路75号
    联系人:/
    电话:0710-622263
    电子邮件:
2024年11月05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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