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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城市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市政管网测绘排查和清淤检测工程洪湖市城市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市政管网测绘排查和清淤检测工程(JZHH-202410SZ-008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0 17:29:5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洪湖市城市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市政管网测绘排查和清淤检测工程洪湖市城市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市政管网测绘排查和清淤检测工程(JZHH-202410SZ-008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HH-202410SZ-00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湖市城市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市政管网测绘排查和清淤检测工程已由洪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洪发改审批【2024】2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洪湖市湖瑞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洪湖市湖瑞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洪湖市锦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洪湖市
建设规模:洪湖市城市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市政管网测绘排查和清淤检测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洪湖市城市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市政管网测绘排查和清淤检测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1-05
合同估算价:4000.00万元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以监理工程师下发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一、资质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含: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 0 元(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2021、2022年或2021、2022、2023年的财务报告)。 三、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市政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相关证明。)。 四、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其他要求:负责本项目工程施工的建筑企业在湖北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省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信息为准(提供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五、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六、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 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 2.施工管理:持有市政工程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3.质量管理:持有市政工程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4.安全管理: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5.材料管理:持有材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6.资料管理:持有资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备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一)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必须出具书面联合投标协议书,并满足招标文件中对联合体投标的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超过二家;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⑥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同联合体各方提交联合体授权协议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文件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⑦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款的支付; ⑧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jzggzy.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 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第 5.1 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6.2 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有关行政监督(主管)管理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 6.3. (1)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已开展“一网通投”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①“4.招标文件获取”修改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 10 月 11 日至2024年 10 月 15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②“5.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方式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 10 月 31 日09时00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③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即可不签字,也可以法人代表章或法人章替代。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按要求填写相关数据资料。此项为资格审查部分,未按要求提供的作废标处理。。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计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洪湖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电话 0716-2276733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洪湖市湖瑞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洪湖市锦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新堤街道宏伟南路1号(自主申报)
地址:
洪湖市江城国际一栋2单元301
邮编:
433200
邮编:
433200
联系人:
张洋
联系人:
万丽
电话:
18972101428
电话:
1369723921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362200695@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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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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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4年10月10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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