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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保障性租赁住房装饰装修工程(EPC)项目(HBQC-202306QG-006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9 17:06:1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蕲春县保障性租赁住房装饰装修工程(EPC)项目蕲春县保障性租赁住房装饰装修工程(EPC)项目(HBQC-202306QG-006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QC-202306QG-00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蕲春县保障性租赁住房装饰装修工程(EPC)项目已由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305-421126-04-02-59469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蕲春城投保障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蕲春城投保障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鼎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蕲春县冯围幸福家园、东壁家园、岭南新区、蕲阳新区、凤凰新居、馨嘉苑(一期)、华都小区(一期)。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完成冯围幸福家园、东壁家园、岭南新区、蕲阳新区、凤凰新居、馨嘉苑(一期)和华都小区(一期)等只租不售类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工程,约327套,建筑面积约39285.9平方米。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预算)、采购、施工,即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技术服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移交、缺陷责任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进度、 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9-01
合同估算价:3500.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能力。 3.1.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中牵头单位)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或设计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 3.1.4投标人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其中的一个; (2) 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 3.1.5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 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及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5)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相关事宜。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6月30日至2023年07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20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①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②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4009980000咨询。。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数量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蕲春城投保障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鼎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蕲春县漕河镇十里畈横支三路
地址:
蕲春县漕河镇南门畈社区4组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何先生
联系人:
黄先生
电话:
0713-7609825
电话:
1869640378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6月29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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