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丰县南河泗坝段治理工程(一期)施工(第二标段)(ESXF-202307SZ-002001002)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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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XF-202307SZ-00200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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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咸丰县南河泗坝段治理工程(一期)(项目名称)已由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以恩施州水许可[2022]4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咸丰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第二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人民币肆万肆仟捌佰叁拾陆元整(¥44836.00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咸丰县小村乡、清坪镇境内。 建设规模:本次治理河段长度7.561km,整治范围包括南河小村乡段0.818km、清坪镇泗大坝段7.380km。建设内容主要有河道疏浚、岸坡护砌、河道配套建筑物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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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河道疏浚:对清坪镇泗大坝段河道疏浚,桩号K12+400~13+600、K14+150~14+750总长度1.8km;2、岸坡护砌南河泗大坝段左岸桩号K14+200~K15+100、右岸桩号K13+000~K13+160、右岸桩号 K14+230~K14+650段进行仰斜式半浆砌石挡墙砌护,共计1430m;左岸桩号K11+650~K12+400、左岸桩号K12+800~K13+150、左岸桩号K13+400~K13+650、右岸桩号K12+300~K12+770、右岸桩号K13+630~K14+230段进行连锁式护坡砌护,共计2420m。3、河道配套建筑物相关防汛及消防设施1套(泗坝段)。4、临时工程:(1)施工导流围堰具体布置形式为:上、下游围堰布置于施工段上、下游约5m处,围堰顶宽1.5m,迎背水面边坡均为1:1.5。围堰采用河道疏浚和岸坡开挖料填筑,迎水面铺土工膜防渗。(2)施工交通工程为方便施工,新建临时施工道路2处,每处约500m,共计1000m,结构为泥结石路面,宽4m。施工过程中对场外交通道路侵占和损坏进行维修和补偿。(3)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堆放材料及设备场所,搭建仓库1处,占地约75m²。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内容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一标段整治范围为:南河小村乡段 0.181km、清坪镇泗大坝段治理 3.530km,二标段整治范围为:清坪镇泗大坝段 3.85km。本标段为项目第二标段。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8-30,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4月30日。 合同估算价:6242952.9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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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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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5年(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接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提供有效的网页截图)。 (4)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执业资格;拟任项目“五大员”须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取得了相应资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投标人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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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7月26日至2023年07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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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08月15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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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项目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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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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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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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