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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四厢遇”项目第一跨车间建设项目“四四厢遇”项目第一跨车间建设项目(EPC总承包)(HBSY-202402FJ-005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03 11:14:2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四四厢遇”项目第一跨车间建设项目“四四厢遇”项目第一跨车间建设项目(EPC总承包)(HBSY-202402FJ-00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402FJ-00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四厢遇”项目第一跨车间建设项目已由十堰市茅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401-420302-04-01-558040登记备案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茅箭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茅箭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冠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茅箭区朝阳南路原东风公司四四厂厂区内。
建设规模:室内装饰装修:根据车间原有结构,合理规划室内空间。保留车间原有工业元素,如裸露砖墙、钢结构、历史痕迹及器物等,与现代装饰相结合,形成独特的空间氛围。商业设施设备:在餐饮区内设置多个独立厨房,配备专业餐饮设备,满足各类餐饮经营需求。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业主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如下:1、设计工作包括: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完成并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预算,配合第三方对预算的审核,及施工全过程中的设计服务工作,施工阶段设计人员驻场服务,并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保证施工图审查通过,且在项目施工完成后完成竣工图编制。2、施工范围包括: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进行,“四四厢遇”项目第一跨车间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改造及配套建设建筑安装工程等。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负责承包范围内的维保工作。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的施工图载明的主要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并协助发包人完成竣工备案等一切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3-14
合同估算价:4169.99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①②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一日,时间以中标公示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以下任意一项目业绩:①单项工程投资规模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②单项工程投资规模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③单项工程投资规模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是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与另外一家组成新的联合体参投标;(3)联合体双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双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2月04日至2024年02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0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茅箭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冠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71号
地址:
丹江口市均州一路88号
邮编:
442600
邮编:
442600
联系人:
罗阳
联系人:
张光涛
电话:
0719 -8698229
电话:
0719-865178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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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02月03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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