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鄂西北(襄阳)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市疾控中心迁建、市急救中心迁建项目高压正式用电外部线路建设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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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YSZ-JSGC202404QT-00500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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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鄂西北(襄阳)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市疾控中心迁建、市急救中心迁建项目高压正式用电外部线路建设已由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襄发改审批〔2023〕459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湖北省鄂西北(襄阳)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市疾控中心迁建、市急救中心迁建项目高压正式用电外部线路建设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东风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鄂西北(襄阳)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市疾控中心迁建、市急救中心迁建项目高压正式用电外部线路建设工程施工(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襄阳东津区科技大道和会展北路交叉口东北角。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10kV电力拖拉管、电缆井、电气线路电缆敷设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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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湖北省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市疾控中心、急救中心迁建项目建设一主一备两路供电源,包括完成襄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kV专线工程(容量:6500kVA)第一路电源由10kV会展南路开闭所会展73间隔出10kV专线;第二路电源由10kV科技大道开闭所科技56间隔出10kV专线;襄阳市急救中心(襄阳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10kV配电工程(容量:1000kVA),第一路电源由10kV孙王营线浩518线路候营分支F8HF4间隔出10kV专线;第二路电源由10kV会展南线浩621线路1HF1间隔出10kV专线;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10kV专线工程(容量:18700kVA),第一路电源临时方案由10kV会展南路开闭所会展72间隔出10kV专线;第一路电源终期方案由110kV伏牛变电站出10kV专线分支(命名以调度为准);第二路电源由10kV科技大道开闭所科技55间隔出10kV专线工程施工、采购安装调试、验收、送电交付及交付后缺陷修复等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10 合同估算价:8750892.0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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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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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其他:(1)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的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通过发包人和相关部门验收并成功送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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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承装类、承修类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以上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有效。 3.1.5投标人用于本招标项目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500万元,提供相关资金来源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1.6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有:①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④提供身份证及缴纳月份为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任。 3.1.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⑧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以上①-⑧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8本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1)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采用中标后进行合同分包形式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50%(其中给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应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具体的政策依据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②联合体所有单位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③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投标;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3.5.1.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不属于 3.5.2.本项目是否给予国企与民企组建的联合体投标人的专项加分:□是 ?不是 3.5.3.本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政策;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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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8月10日00:00至2024年8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2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平台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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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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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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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