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碳登大厦二期室内装修项目中碳登大厦二期室内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304FJ-065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SJ-202304FJ-065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中碳登大厦二期室内装修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武汉市武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03-420106-04-01-659913)(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碳排放权登记结算(武汉)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湖北省征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碳排放权登记结算(武汉)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湖北省征信有限公司 ,招标人仅基于提高招采效率之目的联合进行招标,招标人各方在招标活动中的地位平等,各自承担各自负责项目部分招标的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地铁四号线青鱼嘴G出口旁中碳登大厦。 建设规模:中碳登大厦二期室内装修项目包含中碳登大厦2层部分、2~4部分外窗、5层部分、11层、12层、13层、20层、21层、28层、30层、31层,建筑面积约10015.48平方米;敷设地下配电房至3层电缆,屋顶幕墙上设置LOGO招牌及部分电梯增设停靠楼层涉及的相关内容(涉及面积约2000平方米)。投资额约5632.40万元。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中碳登大厦二期室内装修项目包含中碳登大厦2层部分、2~4部分外窗、5层部分、11层、12层、13层、20层、21层、28层、30层、31层,建筑面积约10015.48平方米;敷设地下配电房至3层电缆,屋顶幕墙上设置LOGO招牌及部分电梯增设停靠楼层涉及的相关内容(涉及面积约2000平方米)。投资额约5632.40万元。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包括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1)设计招标范围:设计内容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方案设计、原建筑图纸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方案深化及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招标人控制目标,出具施工图预算。包括但不限于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室内装饰装修、二次机电、弱电智能化、给排水、消防及暖通系统二次改造、餐厅智能设备、开启窗、logo招牌、局部结构改造等所有设计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2)施工招标范围:招标人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最终施工内容以招标人确定的方案为准)以及配套设备及家具采购、验收、试运行、移交、保修、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等。本项目包含为完成本项目工作而需完成的其它工作或需协助招标人完成的其它工作。 标段划分:仅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2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5-30 合同估算价:5452.45万元 |
|||||||||||||||||||||||||||||||||||||||||
2.3其他:项目具体开工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第十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专指2019年、2020年、2021年)无亏损(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需提供并满足条件); 3.1.4业绩要求:(1)施工业绩:投标人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至少一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装饰施工项目或建筑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含装饰装修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报告等原件扫描件,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时间为准,业绩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2)设计业绩:投标人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至少一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业绩或建筑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含装饰装修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原件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 3.1.5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3.1.6人员要求:(1)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和无在建项目承诺书;(2)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筑或装饰专业高级技术职称;(3)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和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3.2.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2.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2.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3.2.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2.6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4月28日至2023年05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23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3年04月27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