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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两美垸水厂供水管网互联互通工程EPC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8 02:26: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枝江市两美垸水厂项目已由枝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枝发改审批[2020]251、枝发改审批[2021]12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及申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招标人为湖北姚家港绿色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供水管网互联互通工程EPC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昌市枝江市姚家港化工园。

2.2建设规模:根据姚家港化工园区自来水供水规划,结合新建两美垸水厂供水(一期)需求,对园区已建的生产生活供水管网进行互联互通,实现环状供水,保障园区企业供水稳定。主要建设内容为:沿道路新建生产和生活供水管线各约15公里,最大管径1米,改扩建加压泵房,维修及改造已建生产生活管网、消防栓、阀门、水表等设施,减少管网漏损,提高供水及消防保障。总投资约4000万元,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实施范围及投资金额,具体建设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任务书为准。

2.3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进行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变更出图及施工图审查等设计任务及相关费用)、采购(甲供材料除外)、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资料整理移交、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全过程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环保全面负责。

2.4履约期限: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中标通知书下达后2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初步设计等;中标通知书下达后4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算等;中标通知书下达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查等。施工工期以发包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5质量目标:工程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②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3.4.1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国家注册的级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4.3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3.5.1应具备国家注册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5.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的级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综合类(C3证)或一人具有负责土建(C2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安全管理(C1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

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上传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设计项目负责人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3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是带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彩色电脑截屏证明材料,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缴纳单位为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分公司缴纳有效(如果为返聘人员需提供返聘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3.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的施工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开标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所有投标人信用信息等情况(诚信专项总分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3.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公开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为本项目前期提供了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可以参与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3.1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多于2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718日至2023年725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89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枝江市仙女大道190号(枝江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三室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招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说明: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在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签到时,需在“备注”栏输入联合体成员方的单位名称。

8、合同签订:本工程总承包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洽谈并签署。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718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1、评标办法: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湖北姚家港绿色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址:枝江市友谊大道19号

  人:金用堂 

联系电话:19807171334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楼

人:高开华、周冬梅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40

  期:202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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