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南河红光段治理工程(一期)施工(ESXF-202307SZ-001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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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XF-202307SZ-00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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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南河红光段治理工程(一期)(项目名称)已由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以恩施州水许可[2021]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咸丰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人民币陆万捌仟陆佰伍拾贰元整(¥68652.00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咸丰县小村乡境内 建设规模:本次治理段为南河上游段,治理范围为红光段(长 6.2km)和田坝水毁段(长 220m)。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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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河槽整治:对中心河滩、局部断面窄小阻碍行洪的边滩以及淤高的河床进行疏挖清障处理,河道疏挖总长度为2.965km。(2)岸坡护砌:河道左岸 3.220km及水毁段(田坝)左岸 220m。(3)桥梁改造:对河道沿线 2 座阻水较严重的桥梁原址重建改造,1 座采用钢筋混凝土梁板式结构,1 座采用滚水坝形式。(4)其他工程:在靠近村庄的位置迎水面砌筑混凝土踏步,治理河段两岸共设12处。沿岸修建下坡道,共布置5处,护坡施工中,修建浆砌石树池共240个。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8-30,计划完工日期2024-4-30。 合同估算价:10900658.3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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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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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5年(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接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提供有效的网页截图)。 (4)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 二级或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执业资格;拟任项目“五大员”须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取得了相应资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投标人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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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州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enshi.gov.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州交易中心—综合服务—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注册指南/CA锁(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7月27日至2023年07月3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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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08月16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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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项目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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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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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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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