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大道延伸段(小鸦路至龙岗路段)道路工程 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投资{2023} 14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市夷陵区城建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夷陵区城建项目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巨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咨询、测量、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夷陵区小溪塔街道、龙泉镇。
建设规模:东方大道延伸段(小鸦路至龙岗路)道路工程起于小溪塔街道岩花村附近接现状小鸦路道口,止于规划龙岗路,沿途依次与中央大道、花溪路、合益路、龙泉大道、土峡路、柏临河大道、八一路等交叉,道路总长约10.73km。其中龙泉大道至土峡路段作为楚能新能配套道路工程已实施,道路长度约1.3km,故本次建设道路总长约9.43km,共分为两段实施:
(1)小鸦路至龙泉大道段
本段起于小溪塔街道岩花村附近接现状小鸦路道口,后沿山脚布线,下穿郑万高铁联络线,越过垭口,继续下穿沿江高铁在建桥梁后,沿沟谷边缘布线,从在建花溪路预留的跨线桥下穿过,跨越杨树河后,止于与龙泉大道(原伍龙一级路)相接平交口。道路全长约8.45km。
(2)土峡路至龙岗路段
本段起于规划土峡路,与东方大道(龙泉大道-土峡路段)顺接,跨柏临河后,与柏临河大道平交,继续东延接规划八一路,止于规划龙岗路。道路全长约0.98km。
技术标准: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36m,双向六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车速50km/h.
2.2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咨询、方案设计、工程测量、工程勘察、BIM(如需)、精细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全过程设计文件,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等。具体服务内容以招标人最终发出的通知为准。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履约期限:方案设计、咨询、工程测量、工程勘察、BIM(如需)、精细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在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时限内分阶段分别提交成果文件并报批。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同时,根据要求开展全过程BIM(如需),包括方案研究、施工图设计、后期服务各阶段。
2.3质量目标:测量、勘察、设计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初步设计(含概算)成果文件应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勘察、施工图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审查,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深化勘察、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勘察、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勘察、设计思路,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BIM(如有)技术的应用阶段、应用内容、模型细度及交付成果应符合国家已发布的有关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标准与规范要求。BIM(如有)模型细度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模型、初步设计模型、施工图设计模型等,且根据方案变化情况,做相应实时调整。BIM(如有)模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模型创建、现状场地建模与分析、虚拟仿真漫游、可视化校审、冲突检测及三维管线综合、协助土方平衡、工程量估算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分公司盖章无效;
3.2投标人须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且备案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须上传监管平台备案彩色截图)
3.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须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牵头人单位)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类(含道路、桥梁)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担任过类似市政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上传职称证书和业绩合同彩色扫描件及近3个月(2023年6月~2023年8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6投标人的“设计类”和“勘察类”诚信等级须为 B 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专项诚信分值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 A 级,诚信分值计为100 分];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上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3.8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拟承担的专业和工作;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1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员注册,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3年9月23日至2023年10月8 日17 时30分止,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 10 月 16 日09 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机构将于本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423 开标室)组织解密工作,招标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7.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7.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夷陵区城建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夷兴大道112号
联系人:陈萍
电话:0717-720735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巨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黄金中路六巷7号
联系人:张爱萍
电话:15997570610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