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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都镇湾镇响石溪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7 06:18:59

1.招标条件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都镇湾镇响石溪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已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长发改审批[2021]7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上级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业主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都镇湾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东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一期施工图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对都镇湾镇响石溪流域水生态环境进行保护和修复,主要建设内容为水安全保障工程、水污染治理工程和水生态修复工程。具体包括河道疏浚1890米,生态护坡2013米,排水涵管184米,生活污水人工湿地5座,河道人工湿地1处,生态堰1座(含沉砂池),滨水缓冲带1055米。

2.2 招标范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都镇湾镇响石溪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的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期间图纸变更、修改及后续服务等。

2.3 服务地点:都镇湾镇响石溪流域。

2.4 资金来源:上级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

2.5 履约期限:30日历天。

2.6 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工程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①上传职称证原件扫描件;上传最近一期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若是退休人员须上传退休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聘用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3.4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彩色扫描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427日至2023年05189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免收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通知》(宜公共资源交易局〔2021〕1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8日上午9时00分止。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3 投标人若采用电子营业执照进行投标,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请关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和开展在线培训的通知》。(备注: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10710048) 

7.开标会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古城 26 号)4 楼开标二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

本公告的发布日期为2023年0427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步发布。

11.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省局等部门《关于建立健全全省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的几点说明,为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渠道,投标人或关系利害人对本项目招标过程有异议的,可及时按招标文件载明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进行联系,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有关主体依法提出的异议。

12.联系方式

12.1异议联系人:姜源园

异议联系电话:13886706266

12.2招标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都镇湾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都镇湾镇庄溪村五组

联系人:田海波

联系电话:18120358719 

12.3代理机构:湖北东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发展大道57-6云计算大厦A座9层

联系人:姜源园

联系电话:13886706266

12.4行业主管部门:宜昌市生态环境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分局 

联系电话:13872677855

11.5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5332296

11.6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湖北东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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