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1873配套道路新建工程及清河东路(水大路-钻石大道)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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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YXZ-JSGC202309SZ-009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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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公园1873配套道路新建工程及清河东路(水大路-钻石大道)改扩建工程已由襄阳市襄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襄区发改审批[2023]8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区政府统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襄阳市襄州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人为襄阳市襄州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嘉信诚(湖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襄州区主城区。 建设规模:嘉苑路北起钻石大道辅道,南至卧龙路,道路设计全长524.556m,道路红线宽16m,机动车道宽8m,两侧人行道宽4m,为机非混行的一块板形式;淯水路西起交通路辅道,东至东升路,道路设计全长532.894m,道路红线总宽15m,机动车道宽8m,两侧人行道宽3.5m,为机非混行的一块板形式;清河东路南起水大路,北至钻石大道,道路设计长约155m,红线总宽20m,机动车道宽12m,两侧人行道宽4m,为机非混行的一块板形式。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强弱电工程、绿化等。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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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公园1873配套道路新建工程及清河东路(水大路-钻石大道)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内容范围内:施工图纸设计、设计变更、施工过程现场跟踪服务等工作,全套施工图纸及有关变更所涉及的工程施工、配合竣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建设范围内所需的相关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调试等以及应由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0 合同估算价:26407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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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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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其他:计划工期:21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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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施工单位;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且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投标。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①拟任本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②拟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拟任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④拟派项目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备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⑤拟投入本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4)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交公司近两年(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认定后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5)企业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2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设计单位提供的业绩可不提供此项)、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官方媒介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或成员单位提供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均可) (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近三年投标人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被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7)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满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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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网址:119.36.80.62/TPBidder/login.aspx),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CA及电子签章—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0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08日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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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同时在襄州政府网(网址:http://www.xyxz.gov.cn/jyzx/)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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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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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