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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供水有限公司城市供水应急保障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30 06:45:49

一、招标条件

宜都市供水有限公司城市供水应急保障中心项目已在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04-420581-04-01-168560。招标人为宜都市供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全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建设占地12.16亩,新建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及加工车间1192平方米,水表检定站165平方米,应急调度管理用房810平方米。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建设地点:宜都市陆城街道头笔社区。

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发包,由总承包单位对该项目进行设计、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1)设计招标范围: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提供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提供施工过程中的设计优化及设计变更、后期服务等。

2)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预算编制、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竣工图绘制,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等。

5、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6、项目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设计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成果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标准)合格标准。

7、工程施工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满足上述第(1)款资质要求的,可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牵头且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同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力、协调工作。共同投标协议中要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上传;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投标。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单位)拟派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数量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其中: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施工员、质量员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或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8、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且须提供投标人(含分公司)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3年1月至7月中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的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信息截图,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9、投标人的施工单位施工类“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人的设计单位“设计类”诚信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6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或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七、开标会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22日9时00分。

2)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都市公共资源中心(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科技孵化中心A座三楼A3-开标室02)不见面开标大厅组织网上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或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发布公告的时间与媒介

信息发布时间:2023年8月30日

信息发布媒体: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idu.gov.cn/ydSite/)

九、联系方式

9.1异议联系人:杨丹

异议联系电话:0717-6932719 18771767593

9.2招标人:宜都市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宜都市陆城长江大道97号

联系人:李明煜

联系电话:13872600911

9.3招标代理:湖北全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夷陵大道2-2号

联系人:杨丹

联系电话:0717-6932719 18771767593

9.4行业主管部门:宜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17-4822876

9.5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4843787

9.6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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