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城乡智慧仓储物流产业园项目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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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YGC-JSGC202411FJ-01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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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谷城县城乡智慧仓储物流产业园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谷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谷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谷城县城乡智慧仓储物流产业园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谷发改审批【2024】31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谷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 ,招标人为谷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谷城县经济开发区站南大道南侧 建设规模:新建应急物资储备仓库1栋2层11823.6平方米,城乡商贸流通集配中心仓库、农产品转运统仓中心1栋2层10560.4平方米,物流信息化中心1栋3层4363.2平方米,物流配套服务中心 1栋9层10070.1平方米,新增物流车辆及转运设备购置,新建配电、消防等配套基础设施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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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和满足整体使用功能的所有设计(含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的专项设计和二次深化设计)、施工图报批报审及施工全过程技术服务等;(2)材料设备釆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直至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涉及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3)工程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以及调试、试运行、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直至项目建成投产,负责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项目移交、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甲方开展工程监理、工程审计等全过程项目总承包。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20 合同估算价:1837990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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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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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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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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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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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1)营业执照: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条件:①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a.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b.商物粮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冷冻冷藏库工程)和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批发配送与物流仓储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级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供 2021年度、2022 年度及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牵头单位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 2021年度、2022 年度及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承接过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同时承接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近五年应承接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业绩);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近五年应承接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业绩);或联合体牵头单位近五年应承接过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注:本招标文件中“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额(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设计业绩)不小于15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0 ㎡的建筑工程项目。②应提供的证明材料:a.中标通知书;b.合同协议书;c.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担任过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提供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平台中需显示项目已竣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6)其他人员要求:①设计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资格;②施工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③其他施工管理机构人员资格:具有土建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施工员1人,具有土建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质量员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的安全员3人;具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的资料员、材料员各1人;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五大员(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本项目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提供本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的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7)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没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8)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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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c.hbgucheng.gov.cn/bm/ztb/index.html或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xiangyang.gov.cn/)-进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并进行注册登记和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网址:http://58.19.180.143:8081/fwzx/013001/list.html)。?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15日00:00至2024年11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4.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5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本项目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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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襄阳市人民政府网、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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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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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