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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沙河流域(吉河桥-枣潜高速北段)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08 17:19:5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枣阳市沙河流域(吉河桥-枣潜高速北段)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ZY-JSGC202409QT-01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枣阳市沙河流域(吉河桥-枣潜高速北段)综合治理工程已由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枣发改环资【2023】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阳市鹿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枣阳市鹿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德胜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枣阳市鹿头镇
建设规模:生态隔离廊道、滨水缓冲带、滨水缓冲塘、深水植物区治理、生态植草沟等修复工程。该项目主要建设生态隔离带、生态植草沟、生态滤坝、生态塘、人工湿地、草本植物、步道、水生植物、钢闸翻板坝等。具体内容如下:1.生态隔离廊道:乔木2435株,灌木30861株, 草本111098 m2;清表除障164996.75m2,巡视道路 8837.37m, 生态车位1436.48 m2,生态拦截坝6座,进出口连通渠300m。2.滨水缓冲带:挺水植物4887.91 m2,沙滩2700m2。3.滨水缓冲塘:床体清理113271.5 m2,挺水植物23652.1 m2,浮叶植物8083m2,沉水植物 46939 m2, 河滩石1320m3,人工湿地2437m2,栈道1391.85m2.4.深水植物区治理:沉水植物210576.7m2,浮叶植物 34887 m2,吊桥207 m2,漫水桥4座,河槽292491.7m2,生态围网4607m。5.生态植草沟:植草沟长2300m,挺水植物3220 m2。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施工蓝图范围内、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以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1-07
合同估算价:26874939.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不属于
2.6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1)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2)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证书;(3)项目管理机构需配备”五大员“(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4)拟派的以上人员应提供相应的2024年2月至2024年9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由政府人社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或相应网站查询的社保截图,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证书;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36个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单个项目合同金额2500万元及其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或环保工程业绩,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的中标结果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其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截图; 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财务能力。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 5.信誉要求:(1)未被责令停业;(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本项目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6)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7)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第(1)-(4)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5)-(7)项由投标人提供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之前的相应网站查询截图】; 6.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信息登记截图(投标人提供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之前的相应网站查询截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 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jyzx.xiangyang.gov.cn/)-进入公共 资源电子交易 (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并进行注册 登记和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 指南》(网址:http://58.19.180.143:8081/fwzx/013001/list.html)。 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10 月 09 日 00:00 至 2024 年 10月 14 日 24: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 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 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3.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 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 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枣阳市鹿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枣阳市鹿头镇人民街2号
    联系人:齐海波
    电话:13871644288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湖北德胜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枣阳市中兴大道幸福天地小区二号楼311室
    联系人:李辉
    电话:18971665678
    电子邮件:1829972204@qq.com
(3)行业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局
    地址:枣阳市人民路62号
    联系人:/
    电话:13995750519
    电子邮件:
2024年10月08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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