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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0万吨水解糖绿色制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8 02:14:57

一、招标条件

年产60万吨水解糖绿色制造项目已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07-420550-04-02-338844)获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建设单位及招标人为安琪酵母(宜昌高新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的EPC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60万吨水解糖绿色制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60万吨水解糖绿色制造项目及其相关配套工程。项目占地面积约100亩,建设年产60万吨水解糖生产线、供水站、场区内围墙、门房、道路及室外硬化、绿化、给排水、管廊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3、项目建设地点: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曹岗路168号

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工程总承包范围为上述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三维图纸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及管理、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编制等,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范围:年产60万吨水解糖项目主车间、副产物包装车间、副产物仓库,设计界限为界区外1m,包括但不限于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室外工程包含场区配套的道路、停车场、室外硬化、供水站、门卫室、围墙、所有管廊、室外给排水、绿化等施工图设计由招标人负责。

1)深化设计:按招标工艺流程及设备布置完成项目三维图纸设计,包含建筑、设备、电气、自控仪表、管道、桥架等所有范围内布置,由招标人审核确认后实施。

2)施工图设计: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及相关技术资料,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及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图纸必须表达清晰、完整,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和其他专业相应的国家规定的设计编制深度,并负责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审查;

(2)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完成工艺设备、自控系统、电气仪表、防腐保温等设备、主材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车及人员培训工作,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设备采购内容以采购清单(另册)为准。

(3)施工范围: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负责施工、验收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弱电等),室外及相关配套工程(包括道路、室外给排水、照明、绿化等),竣工图绘制,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等。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履约期限:总工期33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提交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300日历天,具体以监理下达开工令时间为准。

7、质量目标: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审查。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8、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细情况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两项资质: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4、本项目要求配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具体要求如下: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单位成员;上传证书彩色扫描件、无在建工程承诺;)

(2)设计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成员;上传证书彩色扫描件;)

(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方成员;上传建造师证书彩色扫描件、无在建工程承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有)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5、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方成员,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质量员各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2人[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总人数不少于2人,可互相兼任。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说明:

(1)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2)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同一城市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上传《人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格式中“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应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职务,应在对应职务栏填写该人员信息。

7、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上述人员2023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成员方)。]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项等级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施工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包括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方,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设计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由联合体各方签字和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方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须由牵头方上传;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6)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7)联合体中标的,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成员公司公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8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各潜在投标人可以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投标人如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的,要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编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参加开标并解密。请各投标人关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和开展在线培训的通知》。

七、开标

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4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

(1)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1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9月27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人:安琪酵母(宜昌高新区)有限公司

联系人:安东 

联系电话:0717-6369419   

联系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168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金梦翔

联系电话:0717-6253135-8006

   联系地址: 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国际酒店2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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