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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家岗区隆康路东侧商业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9 14:17:15

  一、招标条件

  伍家岗区隆康路东侧商业项目已由宜昌市伍家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6-420503-04-01-76843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宜昌伍家新冶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谨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伍家岗隆康路东侧商业项目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大公桥街办隆康路社区东侧,工程总用地2727.24平方米,工程总建筑面积3545.4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45.41平方米,无地下(具体建筑面积以实测为准)。拟新建商业楼5层,建筑高度为20米。一层为配套商业,二至五层为公寓。

  2.2招标范围: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等全过程服务工作。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2.1设计招标范围:分别实施建设项目范围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初设审查)、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配合、相关报建以及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等阶段的设计配合工作。

  2.2.2施工招标范围:分别实施建设项目范围经审核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等。

  2.3工程建设地点:伍家岗区隆康路东侧。

  2.4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25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5日历天(从开始工作日期至施工图审查合格),施工工期210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5工程质量标准:

  2.5.1设计质量目标: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相关国家规定设计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机构对施工图纸的审查。施工图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方案设计的内容,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2.5.2施工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具备条件的,需达到宜昌市良好或以上质量等级,获得市级评价。

  2.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

  3.1.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1.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方)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标委员会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3.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4.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且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技术负责人可兼任)不少于1人,质量员(技术负责人可兼任)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投标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 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所有人员都须提交2024年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若是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事业单位上级部门公章,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分公司缴纳有效。

  3.9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施工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0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13.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13.2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3.13.3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分工对应的联合体成员的资质等级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3.13.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3.13.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1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46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的适用范围)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9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栏目》。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9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5开标厅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 ”,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登录“ 网上开标 ”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说明: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在“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签到时,需在“备注”栏输入联合体各成员方的单位名称。

  八、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4年7月19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伍家新冶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同强路3号

  联 系 人:王亚翔

  联系电话:18827350028

  代理机构:湖北谨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城东大道85号旭光商贸大厦1007室

  联 系 人:熊书曼

  联系电话:15872466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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