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项目信息
清江市政特大桥工程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6 05:36:36

1、招标条件

清江市政特大桥工程已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长发改审批 [2022]96 号、长发改审批[2022]170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及对上争取,招标人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东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清江市政特大桥工程检测服务项目

2.2建设地点:龙舟坪镇西寺坪路至324省道龙舟大道段。

2.3资金来源:地方自筹及对上争取。

2.4工程概况:清江市政特大桥工程起点桩号 K0+000,终点桩号K0+391.081,位于直线段上。桥梁起点桩号 K0+25.256,终点桩号K0+378.256,长 358.5m,为(74+185+84)m+11m的双塔三跨中央双索面预应力混凝土斜拉桥+普通钢筋混凝土现浇板。斜拉桥主梁为预应力混凝土箱型结构,主塔为钢筋混凝土独柱塔,承台桩基础。引桥为普通钢筋混凝土结构,过渡墩采用桩柱式桥墩。大桥采用双向4车道,桥面宽度 26.0m。本工程包括清江市政特大桥桥梁工程、S324 龙舟大道改造工程、桥头两侧平交口及相应的附属工程。为满足交叉口线形与桥梁纵坡要求,须对现有龙舟大道进行改造。S324(龙舟大道)改造工程起点桩号 AK0+000,终点桩号 AK0+251.916,主线路线总长251.916m

2.5招标范围:工程检测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见证取样、路基路面、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预应力管道摩阻试验、闭水试验检测、桥梁动、静载试验等所有满足工程质量验收需检测的项目。(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2.6履约期限:自项目开始施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7质量目标:检测工作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满足设计要求。

2.8安全生产要求:确保检测过程中无人员及设备的安全事故发生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要求其中任一项: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检测范围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桥梁动态应变(应力)和桥梁静态应变(应力]

3.3投标人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检测员岗位(培训)证书(联合体投标时,须为牵头单位人员);

3.5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桥梁相关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参与本项目上述所有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的在职人员,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一期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证明若是带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

3.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8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范围内工程建设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利害关系;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6)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7)联合体中标的,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成员公司公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就工程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免收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通知》(宜公共资源交易局〔20211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228日上午900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2投标人若采用电子营业执照进行投标,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请关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和开展在线培训的通知》。(备注: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10710048

7、开标会

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古城 26 号)4 楼开标二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 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本公告的发布日期为2023年2月6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步发布。

10、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省局等部门《关于建立健全全省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的几点说明,为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渠道,投标人或关系利害人对本项目招标过程有异议的,可及时按招标文件载明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进行联系,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有关主体依法提出的异议。

11、联系方式

11.1异议联系人:官东琴

异议联系电话:13886706266

11.2招标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档案馆大楼 11

联系人:向远航          联系电话:18671716715

11.3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东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发展大道57-6云计算大厦A9

联系人:官东琴          联系电话:13886706266

11.4行业主管部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17-5335612

11.5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5332296

11.6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湖北东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26

快速入口
新闻中心 -  会员风采 -  招标信息 -  招聘信息 -  行业信用 -  关于协会 -  主管单位:湖北省民政厅业务指导单位: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版权所有 湖北省招标投标协会

鄂ICP备13010673号-2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 技术支持:湖北函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