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季戊四醇及配套装置升级改造项目乌海市乌达区工信和科信局以工业项目备案(备案证 :2409-150304-07-02-24529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及范围
2.1建设地点: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达工业园区
2.2项目概况和规模: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季戊四醇及配套装置升级改造项目包括新建甲醛工序、缩合精馏工序、膜分离工序、季戊四醇主工序、污水处理工序、装置变电所、现场机柜间、循环水站、化学品库、产品仓库、地面火炬、甲醇罐区、甲醛罐区、乙醛罐区、酸碱罐区、装卸栈台、泡沫站、事故水池(含初期雨水池2)、初期雨水池1、公辅工程等。项目估算投资:约5.2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5亿元);工期约14个月。
2.3招标范围及内容: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季戊四醇及配套装置升级改造项目包括新建甲醛工序、缩合精馏工序、膜分离工序、季戊四醇主工序、污水处理工序、装置变电所、现场机柜间、循环水站、化学品库、产品仓库、地面火炬、甲醇罐区、甲醛罐区、乙醛罐区、酸碱罐区、装卸栈台、泡沫站、事故水池(含初期雨水池2)、初期雨水池1、公辅工程单体单元项目的所有工程监理工作(含建/构筑物、钢构、工艺、设备、外管、电气、仪表自控、通风与空调、电信、管廊、道路、防雷、防静电、照明、绿化、防腐保温、暖通、安全、环保、消气防、给排水、数字化交付等),并“对本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管理法定职责”完成从施工准备、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分部试运、整体调试、通过168小时试运行、考核期、竣工验收、工程创优(如有)等阶段的全过程服务,并对监理范围内整个工程项目的整体进度、质量负责统筹、协调,还包括参加招标人按照政府及集团工程管理规定组织开展的工作。
2.4监理服务期要求: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由于非监理人原因造成的监理服务期限延长,超期免费服务期2个月。如因节假日或其他原因监理人不在现场的,监理服务期顺延,顺延期满后进入免费服务期。
2.5质量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2.6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JGJ59-201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GBT 50484-2019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化工石油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资质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3投标人从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完工时间为准),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石油化工工程项目(含安装工程)监理业绩不少于1份。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监理合同和对应的完工证明文件(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备案表)或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工程中间交接证书,其中竣工验收备案证(备案表)需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其余证明文件中至少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字和盖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评委将不予采信。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含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资料员总人数不少于6人配备。(其中: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且根据施工进展配置对应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
3.4.1项目总监: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和(化工石油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二选一),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执业满5年(以证书发放时间为准)
3.4.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
3.4.3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建筑施工安全类)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安全监理工程师应为专职,不可兼任专业监理工程师。
3.4.4本项目监理人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本项目各监理岗位必须专人专职,一名监理人员不得同时兼任多个岗位。
(上传以上3.4.1-3.4.3所涉人员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若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5人员社保:投标人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资料员2024年5月以来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3日时20: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7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4年9月13日。
9.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鑫
联系电话:0473-221886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人:廖紫辉、郑涵、马星辉
联系电话:0717-6227288
友情提醒:
本标段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tpbidder)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设计人(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系统登录-网上开标”(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BidOpening)。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40099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