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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城镇污水补短板工程(前胜街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1 14:36:0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咸丰县城镇污水补短板工程(前胜街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XF-202407FJ-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城镇污水补短板工程(前胜街段)已由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咸丰县城镇污水收集补短板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咸发改审批【2023】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县级财政及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贸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将使用“咸丰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平台”进行监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丰县域内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325*11无缝钢管235米,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HDPEDN258*16.5)5623米,收集井(02S515,页96)322座,混凝土路面破除、恢复2680.8平方米,人行道拆除、恢复3632.5平方米,新做路沿石1042米。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咸丰县城镇污水补短板工程(前胜街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仅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8-08
  合同估算价:2571839.66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应具有相应有效的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财务状况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司公章,新成立不足3年的公司按实际年度提供。 3.1.4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并加盖公司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1.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司公章),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1.6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7月12日至2024年07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8月01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 “电子交易平台”, 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 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 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 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 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票决数量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xf.eszggzy.cn/xf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吴女士
  异议联系方式:15342854013
  备注:
  招标人: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营坪寨路 50 号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8672052934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贸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37号3楼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吴女士
  代理联系电话:15342854013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4年07月11日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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