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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区玛瑙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2 14:57: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夷陵区玛瑙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农经〔2023〕2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海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鸦鹊岭镇玛瑙河流域(玛瑙河、墩子河、白河)

2、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是对玛瑙河流域进行水域生态修复,具体为:(1)河道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建设净化入河水质建设生态护岸6300米,修复河道缓冲带171300平方米。(2)入河口湿地工程。建设湿地182000平方米。(3)水域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生态调节坝5座,恢复挺水植物131000平方米。(4)水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在三岔口支流汇入除建设水质自动监测微型站1套。

3、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阶段全过程设计文件,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等。具体服务内容以招标人最终发出的通知为准。

4、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服务成果文件,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5、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或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须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或市政类的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及2024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作为评标依据);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为小微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要求提供清晰可见的证明材料,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721700分至2024年712233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723日上午09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六、投标相关事宜  

1、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组织开标及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2、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10.gov.cn/ylSite/)、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hubei.gov.cn/

十、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名    称:宜昌市夷陵区水利和湖泊局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

电    话:0717-7822622

综合监督部门:

名    称: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

电    话:0717-7822466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人民政府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

联系人:来文成

联系方式:1867178349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海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发展大道 200 C03

联系人:胡桂芳

联系方式:15090953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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