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新港智慧物流园项目施工全过程跟踪及结算审计服务(JMSY-202306FJ-001003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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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MSY-202306FJ-001003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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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沙洋新港智慧物流园项目施工全过程跟踪及结算审计服务已由沙洋县行政审批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03-420822-04-01-84068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洋新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20%和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沙洋新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荆门市沙洋县敬德大道与新港大道交叉西北角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53亩,拟新建9栋仓储建筑和一栋办公服务用房及园区配套设施建设等。其中一栋为快递物流分拣仓,其它为大件物流仓等。总建筑面积约62000㎡,其中仓储建筑面积约54000㎡(单体面积5000㎡—7000㎡,单跨24m—36m,建筑高度小于24m),园区配套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8000㎡。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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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沙洋新港智慧物流园项目施工全过程跟踪及结算审计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月度计量审核、工程变更费用审核、专业工程暂估价和材料暂估价审核、工程措施费用审核、索赔与现场签证费用审核并进行成本分析与造价控制目标的动态调整、工程计量支付审核并提供付款建议、合同执行过程中洽商以及对工程完工后的结算审核等工作,并对上述各项服务内容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8-01 00-00-00 合同估算价: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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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1、服务期:从签订本项目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并通过审计部门审计为止。2、最高限价为建安工程费用的3‰(以竣工结算金额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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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1 项近三年(2020年6月至今)已实施或正在实施的项目总投资金额≥3亿元的建筑工程或类似建设项目的造价咨询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职称;②拟派造价项目组成员不少于8人,其中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含项目负责人);驻场造价人员不少于2人。上述人员须提供近一年内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证明,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一年(2022年)经审计机构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6)企业信誉要求:(6.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状况均应附指定网站截图,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6.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书面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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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http://zyjy.jingmen.gov.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一服务指南一办事指南(建设工程)一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证照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7月04日至2023年07月24日08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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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24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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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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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量评审+定性评审进行综合评审比较,推荐定标候选人,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zyjy.jingmen.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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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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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