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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金桥大道一体化提升整治设计项目(HBMC-202306FJ-023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6 16:46:1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麻城市金桥大道一体化提升整治设计项目(HBMC-202306FJ-02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MC-202306FJ-02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麻城市金桥大道一体化提升整治设计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麻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招标人为麻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麻城市金桥大道
建设规模:对麻城市金桥大道立面建筑、景观风貌进行提升设计,全长约10.86公里。设计包含金桥大道三区段:分别是迎宾门户段、魅力城区段及烟火老城段 ,从中选取部分建筑节点、景观提升节点着重打造,以点带面整体引导并把控沿金桥大道两侧的建筑风貌,整体提升城市形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相关内容)。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麻城市金桥大道一体化提升整治设计项目
标段划分:1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7-20。其中:/。
  2.3其他:本项目招标限价为:198.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且须提供 2022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为准)或提供从社保管理机构网上打印具有社保管理机构电子证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若现为已停止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请提供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按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处理。); (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公共建筑工程或建筑立面整治工程或建筑立面改造工程或风景园林工程等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不能反映上述内容,则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4)财务要求:提供 2019、2020、2021年度经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提供报告扫描件)。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③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执行人。 (6)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 (注:以上资格要求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须提供有效的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扫描件(如有)。)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的工程服务项目,投标单位是小微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否则不享受价格优惠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6月17日至2023年06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07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麻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麻城市金桥大道56号
地址:
麻城市金桥大道创融大厦15楼
邮编:
438300
邮编:
438300
联系人:
何先生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0713-2950323
电话:
18327708004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6月16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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