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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大道南段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名称)龙井大道南段配套设施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标段/包名称)(JMSZ-202309SZ-004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5 10:19:2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龙井大道南段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名称)龙井大道南段配套设施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标段/包名称)(JMSZ-202309SZ-00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MSZ-202309SZ-00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井大道南段配套设施建设已由荆门市掇刀区行政审批局以2309-420804-04-01-31455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荆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金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荆门高新区·掇刀区龙井大道(官堰湖路至官堰湖南路)
建设规模:龙井大道南段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官堰湖路至官堰湖南路),长约3000米,红线宽6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管群工程、交通工程(基础、公交站台、路口展宽)、绿化工程、智慧交管工程(基础及预埋管)和零星恢复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优化、勘测、施工图设计(含交通、智慧交管、路灯照明及高压电源接入工程)及相关服务、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详见初步设计文件。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0-20 00-00-00
合同估算价:3041.30万元
  2.3其他:质量目标:合格。设计图纸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施工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设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类似业绩要求(时间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设计业绩:近五年(2018年8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15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或市政工程EPC项目设计); (2)施工业绩:近五年(2018年8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15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或市政工程EPC项目施工)。 3.1.4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此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2)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4)拟派设计人员:配备专业负责人(道路、给排水、造价),且具备相关专业注册证书或职称证; (5)拟派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施工员1人、材料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并持有专业人员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只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其他人员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6)上述人员需提供2023年开标日前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7)施工单位配备人员须进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 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网页截图。 3.1.5 信誉要求 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投标人须如实填报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不如实填报或隐瞒实情,视为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没有相关情况应明确填“无”;⑨承诺书须提供原件,若为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⑩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到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网员注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承担。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6)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经理,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的,需满足《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保证继任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与合同文件约定的条件相当。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http://zyjy.jingmen.gov.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一服务指南一办事指南(建设工程)一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证照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9月16日至2023年10月08日08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08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zyjy.jingmen.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荆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荆门市东宝区象山一路17号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樊索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24-2364038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金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荆门市象山大道53号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戴华
代理联系电话:0724-8706286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3年09月15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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