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项目信息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污水收集管网及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HBSY-202412SZ-048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6 22:33:2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污水收集管网及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HBSY-202412SZ-048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412SZ-04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污水收集管网及改造项目已由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十开经审批〔2024〕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更新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更新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优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规模:新建泗河污水处理厂覆盖污水管62000m,改造小河村、郑家湾、陈家湾污水管网21000m,污水检查井2371座,户线小方井850座。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总承包管理、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批准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设备采购、交工及缺陷期修复等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3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1-15
合同估算价:18000.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①②项资质:①工程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②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承接过一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建设内容至少包括市政排水(雨水或污水)管网工程)(联合体投标的,任一方提供均可)。(4)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人员);②设计负责人要求: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人员);④施工负责人要求: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任职(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人员)。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最多只允许 3 家联合,其中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单位担任。(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更新中心
代理机构:
湖北优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林安物流园1幢
地址:
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道七里垭幸福路邦泰紫霄台7幢2单元1楼4号
邮编:
442000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周政
联系人:
黄玲玲、王鑫洋、张旭、胡新媛
电话:
13669090639
电话:
13972466102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12月16日
备注:/
快速入口
新闻中心 -  会员风采 -  招标信息 -  招聘信息 -  行业信用 -  关于协会 -  主管单位:湖北省民政厅业务指导单位: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版权所有 湖北省招标投标协会

鄂ICP备13010673号-2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 技术支持:湖北函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