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活动中心与食堂扩建建设项目已由《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06-420550-04-01-96874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楚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活动中心与食堂扩建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建设规模:新建职工活动中心与食堂(104#),新建室外篮球场、停车位、室外道路及绿化工程,室外管网迁改工程等附属配套工程,包含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动力、电气等专业设计内容,施工内容包括与新建食堂有关的涉及原有食堂改造,新建建筑物、篮球场、停车场及绿化、室外管网迁改、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电力工程、环保工程及设备采购安装等。
3、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4、招标范围: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活动中心与食堂扩建建设项目总承包范围内的全过程所有任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其中:(1)设计招标范围: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初步设计文件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提供施工过程中的配合专业二次深化设计、方案优化和设计变更;配合项目施工及竣工验收等。
(2)施工招标范围:以发包人确认及图审通过的施工图为准,完成本工程项目全部建设内容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等,具体包含进度、质量、安全、造价、现场、资料的管理和档案移交直至综合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的所有工作。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实施范围。
(3)招标范围不包括:本项目的征地、拆迁与青苗补偿、工程勘察及审查、施工图审查、工程造价咨询、五通一平、市政高压配电工程(设计及施工)、减压阀前端室外燃气工程(设计及施工)及市政管网接入、配套、开户等工作,这些工作由发包人承担。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实施范围。具体的建设内容,最终的设计和施工范围以招标人确认的为准。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5、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施工图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思路,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6、安全生产要求:施工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7、工期要求:
总工期15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20 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3.1 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上传;)
3.2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丁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4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3.5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彩色扫描件原件)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书;(《注册建造师执 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6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资格;(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1)应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建办[2020]39 号)的规定执行) , 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同时提供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业人员库中的信息截图。
3.8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 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应专业工程类初级及以上职称;
3.9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不少于 1 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不少于 1 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须同时具有机械C1证和土建C2证,安全员为1人时须为综合类C3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 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3.10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提供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 2023 年4月、5月 、6月连续三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分公司;
3.1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 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 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2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 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 B 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专项总分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认定为 A 级,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总分分值计为 100 分) ;
3.13 不良行为及相关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查询,并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4 投标人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3.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 9 月 4 日至2023年 9 月 14 日 20时 00 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 9 月 25 日 9 时00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 703 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 9 月 4 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联系方式
名 称: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生物产业园东临路 499 号
联系人:冯桐
电 话:18271312565
名 称:湖北楚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高新区兰台横路8-1号4201
联系人:黄蕾
电 话:0717-6213220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