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长潭河仓储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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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XE-202408FJ-003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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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宣恩县长潭河仓储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EPC)已由宣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宣发改审【2023】430号、【2023】474号、【2024】3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宣恩县长潭河侗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宣恩县长潭河侗族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同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宣恩县长潭河侗族乡 建设规模:建设冷链物流厂房约15000平方米,服务用房约11000平方米,含道路、停车场等配套基础设施。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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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测绘、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招标范围包括:(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测绘、配合施工图审查、配合竣工图编制、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等。提供建设工程报规、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具体设计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所涉及的范围,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纸为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10 合同估算价:700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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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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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3.1条的规定。(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投标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负责。(4)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5)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要求);(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和施工资质:①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近5年承接过1个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包括PPP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或F+EPC)、施工总承包、工程设计中任意一项的项目业绩(包括已完工或在建项目,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4)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③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5)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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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13日至2024年08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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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9月03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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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采用集体议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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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宣恩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xe.eszggzy.cn/xeweb/)、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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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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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