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宜昌北斗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宜昌市点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点发改审批[2023]3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及招标人为宜昌金辉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的配套道路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勘察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宜昌北斗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道路)勘察、初步设计
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宜昌市点军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桥边路、天台路、长宁路,惠桥路合围处。园区配套道路共7条,全长4005m,其中:银河东路全长180m,桥惠路全长900m,长宁一路全长545m,长宁路全长850m,白马五路全长930m,电子纵三路全长250m,文化路全长350m,路面宽度均为15m,均按照城市支路标准设计。
3.招标范围:
(1)设计任务:完成园区配套7条道路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设计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图纸均应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图纸内容表达清晰、完整,初步设计成果文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
(2)勘察任务: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所有工程勘察工作:包含但不限于边坡岩土工程设计、工程测量、地质钻孔、取样、试验、资料收集整理、后期服务及补充勘察等工作。(具体勘察工作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4.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和企业自筹资金 。
5.履约期限:
(1)设计履约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完成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成果文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
(2)勘察履约期限:招标人通知勘察人进场后2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供初步勘察报告及详细勘察报告文件,本项目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勘察人完成设计、施工阶段的补充勘察和验收阶段的相关服务等后期服务为止。
6.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文件质量和深度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行业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细情况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牵头人单位)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或路桥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2023年3月-5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必须为牵头单位成员。)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牵头人单位)的“设计类”专项诚信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方)的勘察类“工程勘察专业类或综合类或岩土工程勘察”专项诚信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本项目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5)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投标保证金(如有)和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6)联合体投标人一旦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有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各成员法人印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9日20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1.开标时间:2023年7月10日上午10时00分
2.开标地点:
(1)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1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年6月19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合同签订
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洽谈并签署。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一、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人:宜昌金辉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晏少石
联系电话:0717-6671029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银河路118号百联慧谷A13-5
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尹镭
联系电话:0717-6253135-8004
联系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酒店2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