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城区供水能力提升项目丹江口市城区供水能力提升项目(EPC)(HBDJ-202308SZ-007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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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DJ-202308SZ-007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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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丹江口市城区供水能力提升项目已由丹江口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丹发改投资【2023】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丹江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其它(争取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100.0%招标人为丹江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丹江口市城区 建设规模:(一)取水扩建工程。取水泵船扩建至10万吨/天;原水管管径DN800,长度约500m。(二)第二水厂扩建工程。第二水厂规模由3万吨/天扩建至10万吨/天。(三)清水输水管道工程。清水输水管道管径为DN1000,长度约10km。(四)第一水厂新建调蓄池工程。容积1万吨,同时作为应急备用水厂。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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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地形测量及勘察(仅过江段);(2)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技术规范文件编制等各阶段的设计及后续配合服务等相关工作;(3)水资源论证报告、涉河建设方案、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后续配合等相关工作;(4)完成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所有施工内容;(5)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文件;(6)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技术资料并通过验收、移交;(7)项目的全过程管理;(8)售后服务、缺陷责任期内及保修期服务;(9)工程建设其他服务。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8-30 合同估算价:24954.4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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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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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资质(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施工资质):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则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②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③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4.业绩要求: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者联合体任意一方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投资金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 5.财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具有 2020年、2021年、2022 年度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无亏损,财务状况良好;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约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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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8月04日至2023年08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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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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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在开标时按照规定的时间内签到,收到投标文件解密消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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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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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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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