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北路沿线汪家冲及余家湾完整社区提升工程项目(EPC)(HBHZ-202309FJ-006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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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HZ-202309FJ-006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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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新港北路沿线汪家冲及余家湾完整社区提升工程项目已由黄冈市黄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黄州发改审批【2023】15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9-421102-04-02-457861,项目业主为黄冈市银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黄冈市银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黄冈市区新港北路沿线汪家冲及余家湾社区 建设规模:1685.32万元 其他:质量要求:(1)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深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要求,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2)施工应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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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结合完整社区体检要求,对汪家冲及余家湾两个社区补短板、强弱项,提升社区功能、完善基础设施、提升环境品质。项目包括打通消防通道、建筑外立面修缮、打造休闲节点、完善市政设施、线路规整等。本项目采用 EPC 总承包方式,包括本项目的设计(全阶段)、采购、施工直至所有承包范围竣工验收合格、取得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及整体移交,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以及相关证件、手续办理,招标范围内的各类现场协调及交通疏导等工作,完成招标人要求的其它工作内容。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0-20 合同估算价:1421.1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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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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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一)投标人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原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四)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须注册于牵头人单位):须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2)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五)业绩要求:近5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投标人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或一项单项工程规模在10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或一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要求【类似工程项目指房屋建筑工程(新建或改建或扩建)】(业绩均须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扫描件(资料须清晰可辨),如以上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无法证明业绩规模(内容)等信息,需补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供均可)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另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4)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5)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电子签章、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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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9月15日至2023年09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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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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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1、其他要求:(1)财务要求(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应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2)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http://xypt.hbggzyfwpt.cn/)中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⑧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⑨ 投标人将签字盖章的《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 上传到其电子标书《投标文件格式》的“其它材料”中,并在评标结果公示环节向社会公开承诺书(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格式在招标文件附件-其他文件中下载);⑩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关于印发《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黄财采[2022]8 号),本项目为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1)非联合体投标的,按“建筑业”划分标准执行;(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中小企业,施工单位按“建筑业”划分标准执行;设计单位按“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执行。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按照本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提供《监狱单位声明函》。
4、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问题,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湖北省住建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建办〔2021〕11号)、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厅头〔2022〕2171号)执行。
5、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同时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6、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后,通过单位信息-修改信息-电子件管理,依次点击获取营业执照证件、获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可直接调用上述证照。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省平台获取证照库电子件操作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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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实行“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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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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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