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高山特产种苗标准化培育种植基地项目、建始县高山特色农产品交易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始县官店口社区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EPC)施工监理(ESJS-202409FJ-001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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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JS-202409FJ-00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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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建始县高山特产种苗标准化培育种植基地项目、建始县高山特色农产品交易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始县官店口社区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EPC)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建始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代码:2404-422822-04-01-290734、2407-422822-04-01-632512、2407-422822-04-01-465089)(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始县文旅康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建始县文旅康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鲲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建始县官店镇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由三个项目组成:1、建始县高山特产种苗标准化培育种植基地项目建设内容为占地面积5616.60 ㎡ ,总建筑面积26573.17㎡,建设内容为:还建商业,集中商业,广场商业,农产品开发利用基地(地上部分),农产品交易中心,住宅,住宅配套服务,其他配套,停车库;配套建设给排水及消防、供配电、暖通等工程。建安费9463万元。2、建始县高山特色农产品交易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用地面积729.37㎡,总建筑面积1991.91㎡,占地面积352㎡,地上6层,建筑高度25.8m。建安费1122.31万元。3、建始县官店口社区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用地面积3694.13㎡,拟建一栋农产品交易中心,建筑面积1890㎡,地上四层,建筑高度15m。建安费1443.59万元。4、勘察设计费336万元。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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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各项施工合同包括的的施工、设施设备采购、安装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730日历天,其中自该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最终验收保修期满为止 监理服务费预算金额:120.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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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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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近五年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监理单位具体人员要求如下: 1、建始县高山特产种苗标准化培育种植基地项目:拟派现场专职监理人员5名,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总监理工程师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监理员2名(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均须在本单位注册执业,需常驻现场。2、建始县高山特色农产品交易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拟派现场专职监理人员3名,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总监理工程师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监理员1名(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均须在本单位注册执业,需常驻现场。3、建始县官店口社区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拟派现场专职监理人员3名,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总监理工程师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监理员1名(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均须在本单位注册执业,需常驻现场。(3)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4)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由投标人自行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5)其他要求:1)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需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企业信息平台”(http://xypt.hbggzyfwpt.cn/)上传事前信用承诺书。各投标人应将上述网站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内(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否则其投标无效)。(6)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投标所用人员需附《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人员基本信息查询截图。(7)财务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2022 年度或 2021-2023年度)由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公司注册时间不足一年不提供。)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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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9月07日至2024年09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4.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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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9月2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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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 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 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数 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 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 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 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 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 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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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 / js. eszggzy.cn/js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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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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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