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梧桐湖新校区工程总承包(EPC)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梧桐湖新校区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408FJ-192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SJ-202408FJ-192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梧桐湖新校区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梧桐湖新区行政审批局以2017-420794-82-03-13437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红莲湖大道东侧,凤凰大道北侧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1000亩,核心为教学楼,行政办公楼,图书馆,大学生活动中心会议中心,学术交流中心,产学研实训)中心,运动场地管,学生宿舍食堂,超市等师生生活及配套设施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完成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2、工程施工: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和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1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16 合同估算价:150000.00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5)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发的日期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可为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即可)至少承接过一项投资额150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 4、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须取得建筑工程相应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项目经理担任过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相关要求,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附相关人员证书、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5、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附相关人员证书、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6、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17日至2024年08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6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详见招标文件。。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4年08月16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