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三聚氰胺项目,已由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备案证号2022045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现对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三聚氰胺项目配套公用工程的管廊架施工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为满足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三聚氰胺项目需求,连接各子项目单元,本项目是配套公用工程的管廊架施工一标段(具体详见施工范围)。
2、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项目地点:新疆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4、招标范围:
公用工程管廊架一标段施工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土建基础(含新建地坪、地埋管及管沟,旧管架基础拆除、地坪拆除及恢复)、管道安装、钢结构及附属装置安装、防腐保温、静电接地装置等。其中管道、管件、阀门、法兰、管道防腐油漆、保温保冷材料由发包人提供,其余材料(含钢结构及基础防腐油漆)均由承包人负责;阀门壳体压力试验及密封试验由发包人负责。
发包范围详见图纸要求,具体如下:
(1)新气化东外管架A98至A120(详见图纸);
(2)LNG南外管架B01至B48(详见图纸),新建地坪、地埋管及管沟,旧管架基础拆除等;
(3)液氨球罐南至二氧化碳回收装置外管架E01-E31、E52-E66、F01-F13(详见图纸);
(4)机柜间外管架H01-H06(详见图纸);
(5)火炬管架加层01-46(详见图纸)。
5、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75日历天。
6、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7、工程安全生产要求:合同履行期间,投标人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业绩:近5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承接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已完工项目,且工程质量合格。(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开具的证明文件,且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考核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5.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1)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注册于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6.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员1人,施工员1人(可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兼任),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一人必须具有综合类C3证或分别具有负责土建C2证和机械安全管理C1证的专职安全员,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1人(可相互兼任)。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项目所在地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上传《人员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须提供拟派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2023年5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有效。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9月26日至2023年10月22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5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合同签订:本工程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负责洽谈并签署。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清瑞
联系电话:1839992850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沿江大道45号三江至禧一号写字楼16楼
联系人:柳平荣、刘霞、尹昌秀
联系电话:0717-6855788 、13487294402、13487218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