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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大道(解放大道-平安铺东路)给水管道工程EPC(第一标段)
发布时间:2023-04-13 19:00:00
报建编号: 42010220230320001
报建名称: 新区大道(解放大道-平安铺东路)给水管道工程
招标登记编号: 202303231655102526
招标项目名称: 新区大道(解放大道-平安铺东路)给水管道工程EPC
招投标监管部门: 武汉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盖章): 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黄思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吴丹妮 招标联系电话: 13476004808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方勇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18108651987
是否电子标: 电子标
工程地点: 武汉市江岸区长江新城新区大道
招标类别: 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内容: 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说明: 本项目拟保留兴盛路至平安铺东路段现状DN300毫米给水管;新建DN400-DN600毫米供水管3830米,DN300毫米配水管700米,DN150毫米消防支管800米;同步实施阀门、消火栓、管道支墩等附属设施。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1016.38 立项批准文号: 武发改审批服务[2021]144号
计划工期(日历天): 360 标段数/采购数: 1
质量要求: 合格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办法: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合格制)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2023-04-13 19:00 ~ 2023-04-18 19:00
投资总额(万元): 1416.33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0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下载
投标报名方式: 网上下载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系统中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和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评标办法:  
公告状态: 正常
其他要求: 申请人应具备(1)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独立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三类资质,联合体投标申请人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须分别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三类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包含给水工程)专项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资质之一: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近5年担任过类似项目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2)具有市政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近5年担任过类似项目设计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设计负责人;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近5年担任过类似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和EPC业绩以完工时间为准,至少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备案资料;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提供合同协议书。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市政管道工程)。(4)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备注: 一、凡有意申请投标,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whzbtb.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注册及帐号管理)。二、完成注册登记后,请申请人于本公告发布起止时间内,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申请人应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所申请标段(包)的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自行招标(公开招标)。三、招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申请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市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申请人可打印留存),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市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规定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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