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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歇马镇短峪沟至庙坪山洪治理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2 16:46:1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保康县歇马镇短峪沟至庙坪山洪治理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BK-JSGC202405SL-005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康县歇马镇短峪沟至庙坪山洪治理项目已由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024】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康县歇马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保康县歇马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保康楚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保康县歇马镇
建设规模:1、河道疏浚工程:对短峪沟沟理河段疏浚4.6km。2、河道护岸工程:新建重力式浆砌石挡墙全长3959m。其中:左岸护岸长1809m;右岸护岸长2150m。3、其他工程:拆除漫水桥(涵管桥)5座;新建机耕桥5座;新建排水涵管14处。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保康县歇马镇短峪沟至庙坪山洪治理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
标段划分:1个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7-15
合同估算价:9394500.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其他: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安全生产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湖北省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②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③五大员(施工员、质检(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具有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其中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④拟派项目 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五大员)不得相互兼职,须提供近三个 月(2024 年 2 月-2024年 4 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 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以上人员每月在现场时间不低于 22 天。 (3)财务要求:近二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为准)。 (4)信誉要求: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⑤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⑧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219.140.162.169:8090/f)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信息;(提供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企业及人员网上截图) ⑩投标企业需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企业在本项目投标中没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企业未提供书面承诺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投标人须针对以上信誉要求提供承诺函或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的网页查询截图。 (5)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有关规定及划分标准,投标人必须提供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CA及电子签章—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06 月 13 日0:00时至 2024 年 06 月 19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3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平台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保康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aokang.gov.cn/sy/)(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保康县歇马镇人民政府
    地址:保康县歇马镇歇马街1号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710-5027857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保康楚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康县城关镇河西路70号
    联系人:崔女士
    电话:0710-5991192 15994268964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水利和湖泊局
    地址:保康县城关镇东街212号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0710-5812326
    电子邮件:
2024年06月12日
备注: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文件为襄阳市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文件模板,“评定分离”的具体详情见招标文件。 2、“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将予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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