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伍家岗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伍家岗片区四期、宝塔河片区六期、大公桥片区六期、伍家乡片区一期增补小区)已由宜昌市伍家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宜伍发改审批[2024]55文、宜伍发改审批[2024]65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配套和争取上级补助资金。项目招标人为宜昌伍家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沮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对宜昌市伍家岗区辖区内的5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涉及老旧建筑7栋,涉及改造总建筑面积5.74万平方米,年度目标计划421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⑴基础类:①房屋主体:老旧小区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②室外配套基础设施:排水、供电、供水、供气、弱电、道路、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和架空线规整(入地)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2)完善类: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包括整治小区绿化、照明,改造无障碍设施、停车场、充电设施、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智能快件箱等配套设施;3提升类: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及专项服务设施建议。
2.2招标范围
本次采用EPC模式建设。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招标范围: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含海绵城市建设)内的方案优化、文创方案、宣传、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绘制,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弱电等),室外及相关配套工程(包括道路、室外给排水、供电系统、照明、绿化等),竣工图绘制,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等。以及完成内容相配套的工期、质量、安全、造价及现场、资料的管理和档案移交直至综合验收交付使用过程的所有工作。最终的设计及施工范围以发包人确认的为准。
2.3项目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
2.4履约期限:总工期180日历天。
2.5质量目标: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2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2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3.5.1应具备国家注册的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5.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其中负责土建(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或同时具有负责土建(C2证)和负责机械安全管理(C3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3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10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投标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上传拟派本项目所有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等)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4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是带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彩色电脑截屏证明材料,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缴纳单位为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分公司缴纳有效。
3.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投标人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根据《宜昌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定标办法》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23]24号文)规定:招标人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已公开,且不是本条前述代建单位等情形的,编制单位及评估单位可以参与投标。本项目允许参与该项目前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投标。
3.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应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1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46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下同)。
4.2完成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9日23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交易平台中添加联合体成员单位信息,并需成员单位予以确认。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开标时间和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开标厅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组织在线开标。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登录“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说明: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在“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签到时,需在“备注”栏输入联合体各成员方的单位名称。
7.投标相关事宜
本工程总承包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洽谈并签署。
8.评标、定标办法
8.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次招标采用“非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10.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伍家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同强路
联系人:付杨
联系电话:0717-656058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沮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3号6栋001335号房
联系人:黄雷、刘广
联系电话:15672505457
日期: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