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枫汇家居轻纺综合建材贸易城项目江陵县枫汇家居轻纺综合建材贸易城项目施工(JZJI-202407FJ-008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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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ZJI-202407FJ-008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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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江陵县枫汇家居轻纺综合建材贸易城项目已由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404-421024-04-05-85916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陵县利鑫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江陵县利鑫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江陵县楚江大道 建设规模:2021.29万元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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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05 合同估算价:2021.2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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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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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近五年完成过1 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8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类似业绩(类似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建筑装修、园区室外市政配套工程,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证明材料应体现施工内容)(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 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⑤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⑥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项目班子配备: ①项目经理简历表; ②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五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③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为本单位职工,须持证上岗且不得相互兼职,提供人员证书、证明材料及投标人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 ④项目管理机构其他管理人员:1.施工管理1人,具备土建专业施工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2.质量管理1人,具备土建专业质量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3.安全管理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标准员1人,具备标准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5.材料员1人,具备材料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6.机械员1人,具备机械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7.劳务员1人,具备劳务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8.资料员1人,具备资料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9.合同商务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 (2)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号)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相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网页查询界面打印件);因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法违规受到相关监管部门不良记录或暂停执业,并在警示或整改期间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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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jzggzy.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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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6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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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第 5.1 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6.2 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江陵县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
6.3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既可以法人代表章替代,也可不签字。
6.4 江陵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实测,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
(一)“4.招标文件获取”修改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江陵县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二)“5.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方式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6日09时00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5 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6 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电话:15272326696。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话:010-86355313、15921121850。
6.7本项目拟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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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行政监督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16-4736711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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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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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